05

1月

2010

政府应为民做主,政府回复诉求应真情。

一位诉求的亲属对政府有关部门工作回复不满的诉求

对于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政府方面应该是立足于诉求问题的解决,而不是推诿。只有这样做才会赢得百姓的信赖和拥护。辽宁省省委王书记12月31日在民心网上的讲话,反映了我们百姓的心声。办理态度、办理速度、办理满意度,将直接影响着政府与诉求群众的关系,并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应该看到,诉求群众本来就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且是我们政府在关注民生方面更应该重点帮助的对象。当他们在社会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难处和在所处社会中的地位决定,使他们往往在解决这些难处时而倍感到无奈,他们迫切需要政府的真心帮助。可如果我们的政府部门在处理这些问题时采取搪塞,应付,推诿的态度,这不紧败坏了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威信,更会使我们的社会产生动荡,加速推动政府与群众间矛盾的更加激化。使本来很容易解决的个体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和难办。以致上升成为社会问题。
    我作为投诉人的家长,对当今孩子在沈阳市政风行风热线网上的求助和在民心网上的投诉深表同情和理解并表示支持,同时也十分关注在民心网上投诉后,受理政府部门的答复以及最后解决的结果。
    对于沈阳市于洪区前两次孩子在沈阳市政风行风热线及96123的求助后受理的政府部门所给予的答复作为我们来说实在不能接受,和实在不理解。
    孩子大学毕业后,现在沈阳市一个私企单位工作,远离父母独自在外,这些年来,租房漂泊,也实在难为了这一代80后的年轻人!作为我们做父母的,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为使孩子的生活能过的好一点,在家庭生活不太宽裕的情况下,省吃俭用,把一生积攒的积蓄全部拿出来,并加上从亲属那里借来的钱,总算在前年末沈阳房交会上给孩子买了一套在沈阳市于洪区瑞士风情小镇二期的2居室的住房。在等待了大半年的时间后,终于在去年7月20日总算拿到了新房的钥匙。因孩子当时在沈阳工业大学附近租的房子在9月末到期,因此拿到钥匙后,就开始抓紧时间对新房装修。因该房是清水房,不装修不能住。其实这装修对于我们来讲,也是一种的无奈选择。本来,对借钱买房的我们来讲,装修中以从简、省钱出发,简单装修后,【在装修中,认真履行小区装修中的合同协议,在保持原结构的情况下的装修。】于去年9月底前孩子终于入住进了属于自己的新房。这也了去我们当父母的一个心愿。去年11月1日新房的第一个供暖的开始。按照孩子的本意原不想缴纳今年的取暖费,孩子很理解我们家庭的实际困难,要缴纳取暖费的话,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加上因孩子在私企单位工作,暖气费全部得自己承担。可是按照沈阳市有关新房第一年必须要缴纳取暖费的规定,为支持政府的工作,就是这样,我们虽然无奈也只好想办法借钱给缴纳上了。天气越来越冷了,虽然期间曾打电话询问孩子家中室内供暖温度情况,孩子怕我们担心,每次都隐瞒实情违心说不冷。但我们做父母的还是不放心,12月13日我们给孩子弹了一床毛褥子给孩子送去。【这是孩子入住后第一次去】当时到孩子的住所的时间是中午,看到室内的温度显示是12度。室内摆放着一台电暖器。当询问孩子这个问题时,据孩子讲,自11月1日供暖以来,室内的温度就始终是这样13度以下。晚间下班回来后,就依靠着电暖器取暖。期间孩子也曾经找到小区物业部门反映,锅炉房的师傅也来看过了,可是至今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经了解该小区是定时供暖。每天只供两次气,早、晚各一次,并供气的时间又很短。离沈阳市规定的供暖期间室内温度18度,相差甚远。从沈阳回来后,在网上查到了沈阳市96123反映情况的政府热线电话,后来也知道了该网站,催促孩子在工作百忙中,分别打电话和在该网站上向政府反映求助《室内温度不达标》的问题,以致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当12月19日在沈阳市政风行风网上发出求助后,等到12月21日网站的答复是:“您好,您来信提交的问题已超出了沈阳市民服务热线的受理范围且不符合写信须知规定。很抱歉无法给予您准确的答复。”
【详见网址:http://fangtan.shenyang.gov.cn/dio/browse/viewej.do?id=2522039668996】。 

 无奈下,在12月21日再次向该网站和于洪区政风行风网站分别提出三封求助:沈阳市政风行风的反映问题编号是:2522039671530;于洪区政风行风的反映问题编号是:2522039672233;2519764586140 。
    12月24日晚小区供暖部门在供暖的时间里,派一名工人师傅到家看了。当时室内显示温度是13度。本想这次应该能解决了。满怀希望12月25日孩子向单位请了一天假,等了一天,也没见来人来处理。让孩子在家白等了一天无果。
    因天气越来越冷了,在此无奈情况下12月26日向民心网投诉。题目《室内温度不达标,何时才能真正得到解决!》【受理编号:143397。在网上见到于洪区纪委与12月29日已经受理。至今未见答复和解决。】
    2009年12月28日在沈阳政风行风网站终于见到于洪区的答复,答复内容如下:“投诉人您好!对于业主反映的问题,于洪区房产局非常重视,立即责成供热办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小区由沈阳兴和供暖公司负责供暖,工作人员立即与供暖公司取得联系,要求他们认真落实,给予解决,经供热公司对小镇二期新入住楼的管网调节,现在室温明显提高,已经达到标准,参数运行平稳。兴何电话:2585422.”
【详见回复信件编号:172519764586140   http://fangtan.shenyang.gov.cn/dio/browse/quxxdetailview.do?id=172519764586140&lev=2&detail=1
当看到于洪区政府这个期盼已久的答复后,实在让我们哭笑不得。12月27日晚上,家中室内温度显示是11度。可政府的答复却称“现在室温明显提高,已经达到标准”这是什么标准?真不知说政府这个答复什么好了。这简直是公开的在民众面前撒谎!12月28日当天白天就按照该回复中给留的供暖公司的电话,向该供暖公司反映我们的真实实际情况。并在网站上进行了在线投诉:在于洪区行风热线网站在线举报编号:2519764588565 ;在沈阳市行风热线网站在线举报编号:2523923910051。
当天12月28日晚上,供暖部门的一位工人师傅,再次来到家中,室内温度显示12度。据这位师傅讲:现在进水温度是50度,出水温度是40度。可是在供暖时间里室内温度才12度。为何室内温度上不来?称是开发商当初设计的暖气片的质量和数量不够,管网线路接反了是造成室内温度上不来的原因。可是政府在答复中的为何会那么说呢?在事实面前政府的答复中所称的内容,不攻自破。
第二天12月29日晚上,供暖公司的一位部长级的领导姓王的部长来家中亲自体验了一下,室内温度12度的滋味!据这位领导讲:就是他家烧100度。我家的温度也不能达标!据他讲造成我家温度上不来的原因是开发商的问题。主要是开发商设置的暖气片的组数不够。并口头答应退还全部取暖费。对于供暖公司的这次领导能亲临寒舍,我们非常应该感谢政府部门的工作。不管怎么说,供暖部门总算有了一个面对现实的态度了,至于是出于什么角度,我们这时不好多加评论,既然供暖部门是这样一种态度,那么开发商又是什么态度呢?是否也承认这个答案呢?我们仍在等待政府的答复!

2009年12月31日终于在沈阳政风行风网站上看到了于洪区纠风办的回复,回复内容如下:
“您好,于洪区政府纠风办对您反映的关于供暖问题非常重视,立即责成于洪区房产局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经房产局供热办调查,该小区由沈阳兴合供暖公司负责供暖,工作人员立即与供暖公司取得联系,要求供暖公司认真落实给予解决。公司维修人员多次去您家处理并做解释工作,因您家为第一年入住,维修维护的工作由开发商负责,公司输送到您家的进水和回水全热。室温不达标的原因为您家暖气片不足,散热量不够。另外,该单元入住率低,您家楼上没有供暖,把西山,热损较大。12月29日晚,供暖公司安排主管供热的王部长到该用户家诊断问题原因和协商解决方案。供暖公司针对您家供热设施在开发商保修和室内散热器不足的客观事实,建议您增加供热设施,并从信访的角度让步供暖公司出人给安装。您提出要求供暖公司给买暖气片的要求,公司没有规定供热公司对保修房屋有加暖气片的规定,建议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兴合电话:25285422.您若有其他问题,欢迎您向于洪区政风行风热线反映,我们会竭诚为您服务。非常感谢您对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的支持。再见。”
【详见:http://fangtan.shenyang.gov.cn/dio/browse/view.do?Id=2523923910051
对于这个答复不解之处:
第一:我们求助政府解决的问题是:《室内温度不达标》!而不是要查找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室内温度不达标。另外在此答复中,并没有看到政府要解决问题的诚意!从该答复中,供暖公司视乎对于室内温度不达标,与他们没有了关系。供暖时间短的现实,在答复中我们没有看到。这难道是政府部门看不懂我们提出的问题是什么吗?还是在装糊涂!回避问题?供暖公司难道就没有问题吗?如果他们能做到24小时供暖的话,我们还会找你吗?如果室内温度达到沈阳市规定的18度标准,我们还会找你吗?!
第二:12月29日晚供暖公司王部长能光临寒舍,我们认为:他不仅仅代表的是供暖公司,他这时也应该代表的是政府的双重身份。据他讲:增加暖气片的数量,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那么开发商是否承认供暖公司的这种说法?从政府部门的答复中,我们并没有看到丝毫开发商方面的任何态度。全篇一律只是供暖公司一面的解释!另外在答复中,关于增加暖气片让我们买单的提法,我认为,作为一个政府部门能说出此话,实感不解!如果我们是买的二手房,这不用你说,我们也会做的。可这是刚刚交付的商品房!让我们业主再次去买单这合理吗?公理何在?作为政府是我们百姓的父母官们,难到你们平时就是这样为你们的子女们解决问题的吗?
第三:解决问题的办法从答复中视乎这时看已经很简单了,只要政府部门出面把供暖和开发商找到一起协商一下,解决问题就有了答案。可从回复中,我们并没有看到,政府有要这么做的意思,而是把问题又推给了求助当事人。让当事人找开发商。这我不难要问,找开发商能解决问题,我们又何苦找你政府部门呢?这难道不是推诿,还是什么?
我们百姓求助政府是解决问题的,而不是让政府在其中只是扮演起一个传话筒的作用!难道从答复中还让我们看到问题解决的希望了吗?没有!这里面都是供暖公司说的,根本看不到政府部门说的。

    12月31日的晚上,孩子接到了兴和供暖公司打来的一个电话:来话人自称是兴合供暖公司的人,代表兴合公司领导的意见:其表明供暖公司解决问题的态度是,1、12月29日晚供暖公司王部长在寒舍的表态,是他个人的意见,并不代表公司的意见。办停供,从停供以后给退暖气费。这之前的暖气费不给退。彻底推翻29日王部长的全部退暖气费的承诺。2、若想增加暖气片,供暖公司派人在现场监督。3、你们投诉供暖公司影响了供暖公司的声誉。
这个电话来的真是时候,白天于洪区在网上答复,晚上就来个与政府答复视乎更为强硬的最后通牒!!!这一唱一和配合的真好!是巧合吗?我们不得不把这整个从求助到投诉的过程整理一遍,公开与天下。让世人看看,谁是谁非我想自有公论!事情发展到今天,两个多月过去了。我们视乎看到了求助政府《室内温度不达标》问题解决的最后结果了。视乎也看清楚了于洪区就群众提出的求助问题解决的态度!更视乎我们更看清楚了兴合供暖公司最后的蛮横解决问题的态度!但中国,共产党的天没有改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认为:在中国的大地上,群众终归有为民说理的地方!!!
    我们仍期待着中共于洪区纪委对最后问题解决的答复,及对于政府中个别国家公务员的不负责的工作态度的处理情况!最终能给予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我们期盼着这一天的早日到来!
我们坚决强烈要求政府有关部门:
第一、尽快解决室内温度不达标的问题!天气不等人!
第二、返还自11月1日以来室内温度不达标期间所缴纳的全部取暖费!根据沈阳市有关退费的规定要求,这一要求并不过分!
第三、于洪区有关部门必须对12月28日、30日的两次答复给我们一个可以接受的解释!
第四、沈阳兴合供暖公司主要领导对12月31日晚上打电话的意图给出书面解释。
我们将继续关注诉求问题解决的全过程,并根据今后事态的发展情况,将决定下一步是否行使一个公民直接向党中央和国务院诉求的权利!

 

2009年1月3日在民心网上的诉求。

关注民心网上对此的答复:点此进入

附:

1、在民心网上12月31日咨询,《求助和投诉走了一圈又回到起点!我又该怎么办?  》

原文:求助和投诉走了一圈又回到起点!我又该怎么办?

今天在沈阳政风行风热线网站上看到于洪区对于28日投诉的回复:回复内容如下:“您好,于洪区政府纠风办对您反映的关于供暖问题非常重视,立即责成于洪区房产局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经房产局供热办调查,该小区由沈阳兴合供暖公司负责供暖,工作人员立即与供暖公司取得联系,要求供暖公司认真落实给予解决。公司维修人员多次去您家处理并做解释工作,因您家为第一年入住,维修维护的工作由开发商负责,公司输送到您家的进水和回水全热。室温不达标的原因为您家暖气片不足,散热量不够。另外,该单元入住率低,您家楼上没有供暖,把西山,热损较大。12月29日晚,供暖公司安排主管供热的王部长到该用户家诊断问题原因和协商解决方案。供暖公司针对您家供热设施在开发商保修和室内散热器不足的客观事实,建议您增加供热设施,并从信访的角度让步供暖公司出人给安装。您提出要求供暖公司给买暖气片的要求,公司没有规定供热公司对保修房屋有加暖气片的规定,建议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兴合电话:25285422.您若有其他问题,欢迎您向于洪区政风行风热线反映,我们会竭诚为您服务。非常感谢您对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的支持。再见。”
对于这个答复不解之处:
第一:我求助的问题是:《室内温度不达标》而不是要查找是因为什么原因室内温度不达标;
第二:供暖公司王部长光临寒舍,他不仅仅代表的是供暖公司,他这时也代表的是政府的双重身份。要求增加暖气片,是对于政府部门提出,并不是只针对你供暖部门你一家提出所说,其中也包括开发商。另外要使室内温度达标的解决的办法,就是增加暖气片的数量。这是唯一解决的办法。问题是这暖气片的钱应该由谁来出的问题?
第三:解决问题的办法视乎这时看已经很简单了,只要政府部门出面把供暖和开发商找到一起协商一下,解决问题就有答案了。可从回复中,我们并没有看到,政府有要这么做的意思,而是把问题又推给了求助当事人。让当事人找开发商。这我不难要问,找开发商能解决问题,我们又何苦找你政府部门呢?
这难道不是推诿,还是什么?现在不知怎么做了,请教沈阳市政府既建设部门能解决?

2、在民心网上12月26日投诉,《室内温度不达标,何时才能真正得到解决!》

原文:室内温度不达标,何时才能真正得到解决! 
我是沈阳市于洪区瑞士风情小镇二期今年7月20日收到新房钥匙,经过简单装修后,9月入住的用户。自11月份供暖以来,供暖已经过去将近两个月了,可我家的室内温度始终在13度以下。期间我呈多次找到小区物业和沈阳96123等部门反映情况,求助解决。每次反映后,小区锅炉房就会在反映几天后派一个工人师傅到家看看,可看完后,也就没了下文。提出的问题根本没有丝毫解决。本月在96123等反映后,12月24日晚上锅炉房的一位工人师傅又来到家里看了。这位师傅是在小区供暖时间内【每天2次供暖】来的,这时室内温度是13度。本想这回该能给予解决了,25日向单位请了一天假,在家里等了一天,可是什么也没等来!看来还要故伎重演啦,看看了事!被逼无奈只好投诉了:
【1】根据沈阳市有关供暖退费规定,要求供暖部门返还我上交的全部取暖费;
【2】对于有关部门的不作为、推诿,要求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并尽快解决我家室内温度不达标的问题。
【3】问题若得不到尽快解决的话,保留我继续向上级地方政府部门及中央政府诉求的权利。
附:在沈阳市行风热线网上的求助和于洪区行风热线网上的求助信件编号:
2522039668996 ;2522039671530 ;
2522039672233 ;2519764586140 。

 

 

撰写评论

评论: 3

  • #1

    辽一网友 (星期三, 06 一月 2010 00:44)

    新房第一年供暖,就不应该让我们业主买单!希望沈阳市政府
    部门能够面对和改变这种不理智的做法。给业主带来的苦恼面
    前。这时政府又有何感想?不但要全部要退还采暖费,还应追
    究其有关政府人员的责任!他们的行为败坏了政府在百姓心中
    的形象。我们坚决支持你的这种维权行为!

  • #2

    爱辽宁 (星期三, 06 一月 2010 15:31)

    这记载着一位老人对政府的信任和期待!

  • #3

    大地呀 (星期四, 07 一月 2010 14:45)

    供暖维权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供暖即已经成为商品
    那么它就应该以它特有的约定给广大消费者一个承诺。我家
    居住的社区供暖情况就很糟,社区主任带领居民一起,到市
    里反映情况,来维护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虽说供暖是商品
    但也有它的特殊性。即强迫性和无选择性。因此能制约供暖
    公司的,只能是在政府的干预下,才能保证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不受侵犯。

  • loading